新大同网通行证 繁体中文】【设为首页】【加入收藏

首页 | 平城资讯 | 魅力大同 | 历史文化 | 优惠打折 | 大同风光 | 个人空间 | 家居 | 房产 | 九龙壁·大杂谈 | 教育 | 大同问问
信息 | 租房买房 | 吃遍大同 | 商家黄页 | 大同旅游 | 图说大同 | 股票证券 | 聚会 | 健康 | 寻医问药 | 特产 | 专题 | 平城社区
当前位置:资讯首页 >> 大同 >>
2007-12-30 04:33:18  作者:新大同网  来源:www.dtnews  浏览次数:353  文字大小:【】【】【
为规范警用车辆管理,杜绝警车违规问题,日前,市交警支队就交警系统警车管理做出8项规定,作为全支队警车管理的“高压线”,违规者为领导干部的一律就地免职,普通民警一律开除出交警队伍。
    这8条规定是:一、在非警务时间,警用车辆必须停放在办公区域;二、除支队领导以外,正科以下干部一律不得雇用或借用地方驾驶员;三、民警驾驶警用车辆必须穿警服,保证证件齐全,规范行驶;四、路面一线警力在驾驶警用摩托车巡逻时,要保证做到车卡一致;五、支队临时雇用的驾驶开道车和各类专项作业车的驾驶员,在驾驶上述车辆时,必须持有警用车辆准驾证;六、严禁驾乘无牌无证、假牌假证、车证不符的车辆;七、凡因非警务活动发生交通事故,特别是发生致人伤亡事故的,造成的一切后果、责任和费用均由车辆使用人承担;八、凡因不遵守警车管理规定,造成警用车辆丢失的,由使用人承担60%以上的赔偿金额,同时给予撤职处理。
 

0

顶一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