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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国务院批准,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2008年4月24日起,调整证券(股票)交易印花税税率,由现行3‰调整为1‰。即对买卖、继承、赠与所书立的A股、B股股权转让书据,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1‰的税率缴纳证券(股票)交易印花税。
近段时间,管理层密集发布了旨在促进我国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政策。此前,中国证监会18日发布了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》;20日公布《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》;21日证监会开出基金"老鼠仓"第一罚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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