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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加快城市改造建设步伐,改善城乡居民居住环境,经市政府研究,决定对南郊区新旺乡永久村下元街、吴家房两个城中村地块实施“城中村”改造,现将工程建设拆迁征地有关事宜通告如下:
一、工程建设项目:新旺乡永久村“城中村”改造建设项目
二、拆迁人:南郊区拆迁办公室
委托拆迁人:新旺乡人民政府
三、拆迁征地范围:
1、下元街地块:东邻规划路;南邻城市污水渠;西邻御河西路;北邻云中木材市场及已建住宅。
2、吴家房地块:北邻御馨花都;东邻永康御花园;西邻金和阳宾馆;南邻已建住宅楼。
四、拆迁时间:20l0年3月5日至2010年3月30日;强拆时间为:20l0年4月1日。
五、上述范围内所有无规划许可证、土地使用证的建筑物、构筑物一律无偿拆除,其它有证建筑按照相关的补偿标准给予合理补偿。
六、 “城中村“改造工程要严格按照市政府批准的规划实施,并留足道路和绿化用地。
七、自南郊区人民政府2008年6月3日发布《关于严厉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紧急通告》后,任何单位、个人、村民的一切新、扩、改建行为均不予补偿,造成的损失自负。
八、上述范围内的建筑物、构筑物及土地所有者、使用者,2010年4月1日前携带有效证件到所属村委会进行登记、核实、确认,并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;逾期未拆除的,依法实施强拆,强拆所发生的费用由被拆迁者承担。
九、各有关单位、个人要顾全大局,服从“城中村”改造建设工程的需要,积极主动配合拆迁工作,确保工程顺利实施。
大同市人民政府
二O一O年二月二十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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