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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讯 海安县政协主席陈友龙,因涉嫌严重经济犯罪,24日被南通市检察院依法刑事拘留。25日,政协南通市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,撤销其南通市政协委员职务。
记者获悉,今年10月,根据群众举报和江苏省纪委的交办意见,南通市纪委、监察局立案对海安县政协主席陈友龙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调查。经查,陈友龙在担任海安县委副书记、县政法委书记、县人大副主任和海安县政协主席等相关领导职务期间,利用职务便利,为有关企业和个人谋取利益,收受他人所送钱物,数额特别巨大。鉴于陈友龙的问题已经触犯刑律,市纪委决定将其移送司法机关继续侦查。12月24日,南通市检察院依法决定对陈友龙实施刑事拘留。 (郭小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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